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中心城区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的通告》,根据《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商洛市中心城区基本水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发改发[2024]11号)的相关规定,对居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基本水价由1.75元/吨调整为2.10元/吨,上调0.35元/吨,调整后我校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由原来的3.0元/吨调整为3.35元/吨。
特此通知,望周知。
后勤保障处
2024年3月29日